《人民的名义》是周梅森同名小说改编的又一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播出后,热议不断。围绕《人民的名义》中涉及的股权纠纷、国企改革、民间借贷等经济话题,本报记者联系到了作家周梅森,请他谈谈在创作过程中的感想和心得。
记者:在《人民的名义》中,为什么要把腐败等现象放到经济背景下来认识?
周梅森:不必讳言,我们处在一个相当活跃的经济社会当中,这在中国历史上都是非常少见的。我讲的“非常少见”,是因为社会财富呈现爆发式增长,它改变了中国很多人的命运。这样一个时代的重要表征,就是在财富分配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矛盾、纠葛和问题。
从大的方面来讲,财富的极大增加造成了分配的不均。实际上,权力尤其是官商结合造成了财富分配的极大不平等,也积累了一定社会矛盾和问题。就像小说和电视剧所展现的,在大风厂股权问题和高小琴山水集团里面,形成了那种官商勾结、巧取豪夺的畸形经济现状。这种现状不是偶然的、孤立的。这既是由腐败造成的一种经济社会现象,也是腐败产生的根源。
我们说反腐要“刮骨疗毒”“壮士断腕”,其实很多“毒”都是依附在不正常的社会关系上。创作这部作品,就不能离开经济背景。我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就是要写出腐败与老百姓的关系。现在的腐败分子,一方面侵害国家利益,大肆侵吞国有资产,另一方面还深深地破坏了健康的经济形态,严重地践踏了人民的利益。比如,剧中的大风厂工人就被逼得活不下去,这迫使他们占厂与当地政府形成对峙。通过小说和电视剧呈现的故事,读者和观众就能看到腐败如何破坏经济、伤害老百姓利益。
记者:那么,您怎么看经济纠纷与社会矛盾的关系?
周梅森:经济纠纷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演变成重大的社会矛盾,甚至造成重大的社会事件。经济纠纷最好的解决途径是法治。如果没有守住法治底线,就会出现“吃完原告吃被告”的现象。正如作品中描写的,富豪和官员们打着高尔夫球、唱着歌就把老百姓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出卖了。假设出现这种情况,经济纠纷就极易变成社会事件,最终有可能会发生血火交加的悲剧事件。把这样的内容写出来,就是要提醒各地区、各部门,一定不要把基层百姓、弱势群体的利益当做小事,它是天大的事,比天大的事。一旦处理不好,其所造成的社会伤痛没法消解。
记者:市委书记李达康是剧中一个重要人物,他以追求GDP而为人们所认识。您怎么看过去一个时期经济生活中突出GDP的倾向?
周梅森:在我的记忆中,上世纪90年代之前对GDP的概念非常淡薄。那个时候提拔干部是论资排辈,干部只要熬到点了,该上一步就上一步。也是在种情况下,以GDP论英雄逐渐被提了出来。相较于论资排辈,以GDP考核干部是一种历史进步。这在相当一段时期内主导了中国崛起。用GDP考核以后,我们看到的是,在中华大地上一座座新城拔地而起,社会财富也出现了爆发式增长,这些都可以说是追求GDP带来的显著变化。所以说,要客观辩证地看待突出GDP这一倾向。
剧中的李达康,正是这样一个GDP推动者的形象。我对于像李达康这样的干部,充满了敬意。他们身上有毛病,甚至有让人无法容忍的缺点,比如专权霸道,那种天生的讨厌权力被监督。不顾一切地把GDP的发展作为唯一的生命线,而不管一地区的实际承受能力以及老百姓的承受能力,那也会造成灾难。这种灾难不是没出现过,而是已经出现了,比如现在的产能过剩就是唯GDP造成的恶果。
李达康书记讲过一段话:“拆掉一个旧中国也没什么不好,不拆掉旧中国,哪来的新中国”。这部作品,我并不是一味地站在某一个立场上去说话,而是力图表现出一个大中国的全新形象。
记者:在您看来,《人民的名义》这个题目怎样理解?
周梅森:人民是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挂在嘴边的词语。在这种语境下,我们全部都是人民,作品中也讲了,“官当多大一退休,就回归人民”。这是中国国情条件下特有的。作为官员,有些人是为人民服务,也有一些人是以人民的名义欺压人民,“人民”在他们嘴里就是一个名词、一个名义。我的作品中“人民的名义”是一个中性词。题目没有写成“以人民的名义”,因为这样好像就是要代表人民审判一帮人,可我没有权利代表人民。人民的名义,你可以理解为像侯亮平、沙瑞金这样优秀、充满正义光明的官员代表人民执政,代表人民反腐;也可以理解为,“人民”在高育良、祁同伟这类官员中变成一种名义,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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