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洋的粉丝叫什么?
有的说是羊毛,有的说是洋葱,还有的说是钢丝球(捂脸)
想想小哥的演艺生涯,说得上是才貌双全,从小学习舞蹈,考上解放军艺术学院之后,还多次代表学校表演舞蹈。
2008年,杨洋出演新《红楼梦》,演宝二爷,正式出道,他也凭借这部戏这个角色获得了很多花季少女的关注。
2013年,《新洛神》开播,杨洋出演曹植曹子建,果然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2014年,杨洋拍摄《盗墓笔记》网剧,与荣信达公司结束了7年的经纪合同。
2015年,《盗墓笔记》开播,小哥的外号不胫而走,从此杨洋的粉丝都叫杨洋“小哥”,我也是。
那一年可以说是盗墓年,“小哥”火了,李易峰火了,连长白山都火了,无数粉丝去长白山圆“十年之约”,连长白山都不堪重负。
盗墓笔记之后,小哥越来越火,参加了花儿与少年,拍摄了《微微一笑很倾城》,等等
上文说道,2014年是盗墓笔记开拍的年份,也是杨洋与荣信达公司解除经纪合同的年份。
然而,荣信达公司却在《盗墓笔记》开播之后,将杨洋的新东家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光线传媒、爱奇艺等发行方一同告上了朝阳法院。
荣信达称,他与杨洋的演绎合同仍然有效,直到2014年11月他们还在为杨洋交保险,然而几个被告私自联系杨洋开拍盗墓笔记,并让杨洋一直拒绝回到他们公司工作。
那这个事件最关键的时间点是哪个呢?
是在杨洋向荣信达公司提出解约的时间,2014年4月29日。
如果杨洋的新东家欢瑞公司和杨洋签约的时间在这天之后,那么由于杨洋的旧合同则处于不确定状态,旧合同无法再束缚杨洋和新的公司进行合作。
如果在此之前,那么新东家就构成不正当竞争,损害了荣事达公司的商业利益。
最后法院认定,荣事达公司没有提出有效证据证明欢瑞公司实际接触杨洋的时间早于杨洋提出解约的时间,荣事达的主张没有得到支持。
这一个官司就这样落幕了。
话说,小哥和小爽的新片《沙漏》,你们期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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