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史”一词见于唐朝诗人陆龟蒙的长诗《奉筹苦雨见寄》:“有头强方心强直,撑拄颓风不量力。自爱垂名野史中,宁论抱困荒城侧。”
“野史”指的是由私家编纂的史书,在唐朝或唐朝以前就有了。应该说,史书的编纂理应是“国家行为”——应该由国家指派人做的事,可是,为什么会出现了由私家来编撰的事呢?
这个问题古人自有回答。金末元初著名文学家、历史学家元好问“构亭于家,著述野史”之事,可以解释出现民间私人撰写野史的原因。元好问认为,金人建国以来,典章法度接近汉唐,但金国没有史书,这是个遗憾,于是自己补上这一空白。
当时,金国实录在顺天张万户家,元好问专门到张家说明了自己的志愿,但是,此事被阻挠无法如愿。元好问曰:“不可令一代之迹泯而不传。仍构亭于家,著述其上,因名曰《野史》。翻译成白话就是:元好问说,不能让一代史迹泯灭失传,于是在家里建了史亭,在亭子间写作,因此他所编写的史称为《野史》。
这就是说,元好问自己编写的史书因为没有受到国家的委托,所以不敢称之为“正史”,只能在“史”之前加上一个“野”字。加上“野”字可以表明是来自民间之史。实际上,尽管元好问编的是“野史”,但后来编纂的《金史》正史,有很多内容来自元好问的著述。
需要指出的是,历史上有不少野史不无胡编乱造之嫌,有许多史实 是经不起考证推敲的。但是,现如今,有不少影视剧的创作素材来自野史,再加上一些“戏说”,已经不同程度混淆了正史、野史的界限,更把一些历史事实弄得模糊不清,甚至野史取代了正史,这是应该引起关注和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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