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忘书》是华语乐坛很经典的一首歌曲,王菲原唱,但是我更喜欢李荣浩在《我是歌手》中演唱那个版本。
我们都知道,翻唱是要支付费用的,但是李荣浩的钱是要给王菲吗?答案是,王菲一分钱都收不到。
除去歌曲全部版权在唱片公司的情况,李荣浩应该把钱付给作词人林夕和作曲江志仁。因为王菲只在他人使用她每一次演唱和录制下的声音与表演的时候享有获得报酬权,《笑忘书》这首歌的词跟曲才是作品的组成部分,李荣浩并没有使用王菲的创作,就是改编一百次也触碰不到王菲对自己演出的权益。
这也就是表演者权比著作权控制范围相对狭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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