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就在不少影迷还没逃过被《人民日报》点名批评所支配的恐惧时,最近的一则新闻又一次为吃瓜群众们拉起了警报灯:
在豆瓣上,不仅低分不能打,连截图向别人安利都不行了。否则,你就很有可能成为这些作品状告的对象,因为你发截图和海报是侵犯了他们的版权。
新闻里是这样说的——根据北京市朝阳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的消息,《渴望》、《编辑部的故事》、《花千骨》、《北平无战事》、《琅琊榜》、《雾里看花》、《产科医生》等七部作品的版权方联名把豆瓣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豆瓣电影「利用截图、剧照和海报进行盈利活动」构成侵权,并向其索赔95万元的赔偿金。
其中不乏《琅琊榜》和《北平无战事》,这种被称为「良心剧制造机」的山影作品。
目前《琅琊榜》的豆瓣电影页面,已经变成了酱事儿——只有一个片名没有海报,身份证上没有照片的黑户 ↓↓↓
原本影迷用来交流心得的图片区,也变成了一片空白,写着一行拒人千里之外的小字——应片方要求,不再提供相关剧照显示。
对此,小编专门查阅了著作法,发现法律条文里明确规定:著作权的使用是有限制的,如果是为了欣赏、介绍和评论而引用作品,则不构成侵权。
很明显,影评网站的图片区上传的截图和海报,并不属于侵权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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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赤裸裸的事实是,这场状告的确是发生了。结果就是,整件事情也是谜团重重,让吃瓜群众迷惑不解。
首先,山影站出来表示自己是躺枪。
舆论热议时,山影方面的回复是:1、自己也是刚知道豆瓣被告这件事,具体的来龙去脉还需要进一步了解——
2、起诉的并不是剧照和宣传图,而是豆瓣的评分页面上加载的广告,如下 ↓↓↓
此条无辜脸的回复一出,看热闹的群众立刻就方了——剧情反转!山影原来是躺枪?
然鹅,和新闻报道一对比,就能发现这个解释并不过关。
不仅在朝阳区知识产权部门的新闻里,山影的名字赫然在列,另外原告告豆瓣不是因为剧照海报盈利,而只是因为上传了海报剧照而定义其造成侵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北京电视艺术中心有限公司、原告上海慈文影视传播有限公司、原告北京儒意欣欣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告山东影视制作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北京东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告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分别起诉北京豆网科技有限公司侵权使用影视作品海报、剧照、截图的系列案件。
>甚至在网友扒出的在北京卫视对此案的报道中,甚至只有一个原告代理人,就是山影,还有视频为证——
这时候问题来了,北京卫视和山影谁在撒谎?不然你们打一架再上法庭?
其实通常情况下,影视公司巴不得豆瓣给做宣传呢,用几张图片剧照根本不是事儿。按这意思,以后非官方的新闻报道和宣传都不能附带电影电视剧截图和剧照,否则通通赔钱?现在非要拿出来说事,的确很不和常理。
于是各种猜测和阴谋论因运而生,比如在山影的回复中,他们提到了一点:这是制片委员会组织的行业性行为。
制片委员会是个什么机构呢?答:制片委员会全称「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制片委员会」,是广电总局的旗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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