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艋舺》
也许很少有人真正经历过那种「同年同月同日死」的热血青春,但这其中的兄弟情义和天真烂漫我相信是所有人都曾经拥有过的。
1986年,从小被欺负到大的蚊子(赵又廷饰),因为不肯交出一只鸡腿,他在艋舺交了生平的第一批朋友。
从此他在学校走路有风,不会再被人捉弄,他天真地把黑道与友情画上等号,与太子帮结义,懵懵懂懂地和其他人一起在街上打打杀杀。
黑道让他满足想要归属某处的渴望,让他多了兄弟也多了在生命中始终缺席的父亲。
因为志龙(凤小岳饰)一个充满兴趣的眼神,因为坚持五根手指头才能组成一个拳头的幼稚想法。
和尚(阮经天饰)对蚊子伸出了手,太子帮五人组也正式宣告成立。
蚊子翻上学校的围墙,回头望了眼,接着纵身跃下。
「今天你不弄死他们,明天你就被他们弄死。」
>他们这样告诉蚊子。
太子帮在小屋里结拜完毕,五人坐着抽烟休息。
「如果不混,你们想做什么。」赵又廷问。
其余的四人打着哈哈,嬉皮笑脸地混过这个问题。
赵又廷再问「你们看过樱花吗?」无人应答。
音乐慢慢响起来,烟气袅袅上升,镜头拉远,油黄的滤镜满是怀旧的味道。
浓烈的文艺气息扑面而来,我们隐约开始知道,故事不会那么简单。
至此为止,都是「古惑仔」式的江湖。肆意狂放的青春,让人心生向往的黑道生活。
只有刀和棍棒,没有枪和黑洞的汩汩流血的弹孔。
时间来到1987年。
从不小心下手太重而杀死狗仔孩(陈汉典饰)开始,混黑道已经不是偶尔打打架挂些彩这么简单。
这一幕虽未见血、却是十足的暴力冲击,葬送了一条人命的阴影,是通往成人世界的不归路。
之后文谦的出狱、灰狼的野心,让他们被卷进黑道的纷争。
现实的残酷藉由外省帮的介入、文谦与和尚联手的图谋篡位凸显出来。
和尚枪杀了对于蚊子来说如父亲一般重要的GETA老大。
珊珊来迟的蚊子把GETA老大抱在怀里,按住流血的伤口,哭喊了无数遍「有没有人啊。」
他第一次真正认识到,黑道是要死人的。
和尚从一开始就是太子帮里最聪明的那个人,他站在成年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洞悉一切的人情世故。
他爱着志龙,电影里暗藏着他是一个同性恋的线索,志龙是是他唯一的弱点。
当文谦提出合作计画时,和尚知道自己没有选择的余地,不是配合就是被并吞,这就是从小长在庙口的他所学到的生存之道。
阮经天凭借此角拿下金马影帝。凌厉的眼神,浓眉和三寸青皮把一个街头混混的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
和尚是重情重义的,但更加识时务,除了志龙之外,他遵守一切规则。
蚊子要为GETA老大复仇。
影片最后,蚊子和和尚对决。
和尚枪响,血在蚊子的衬衫上慢慢晕开,染红洁白的皮带。
蚊子跪在地上,和尚皱着眉质问,「为什么要逼我动手。」
内心的矛盾和痛苦全部写在了那张脸上。
蚊子哭着说「每天这样打打杀杀究竟有什么意义,为什么你明明是我兄弟我却要弄死你。」
和尚答「因为这就是黑道。」
蚊子以这样鲜血淋漓的方式长大,他终于明白「我混的不是黑道,我混的是友情是义气。」
和尚最后被自己深爱的志龙砍死。
死前微笑着,我想那是在说,到此为止的解脱吧。
故事的最后,跑马灯似的回顾各个角色的结局:
死去的两位老大、狗仔儿、全身包裹纱布还躺在床上的白猴、在病房外守护的阿公、蹲在路边后悔的灰狼、被人砍掉耳朵的文谦、躺在地上众叛亲离的和尚、为了真相而送命的蚊子。
导演用很重的力度叙述「出来混的,没有一个有好下场。」尽到一份该有的社会责任。
郑伊健说自己后悔演了陈浩南。
「古惑仔」将黑道描述得太过美好,年轻人看见了英雄美人建功立业,却忽视了其间的众叛亲离和草菅人命。
在1986 年的夏天,有五个孩子一起走进了大人的世界,并且一去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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