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宋仲基和宋慧乔将于10月31日结婚,《太阳的后裔》成了定情作,虽然多次被拍到秘密约会,但两人始终没有对外承认,直到5日才无预警宣布婚讯,震撼大批粉丝,在铺天盖地的祝福声中,有人质疑“同姓不能结婚”,对此,韩国宪法裁判所特地藉此案发文解释了。
韩国过去曾视“同姓同本”结婚为禁忌,只有主流姓氏如金、朴、李等姓,才不在此限,不过前提是不能“同本源”,如“金海”金氏和“庆州”金氏便是合法的。随着时间流逝与社会习俗改变,韩政府也曾特别于1977、1987、1995年特别批准同姓同本的两人能合法结婚,只是孩子将会被视为私生子。
韩国宪法裁判所特地借宋仲基、宋慧乔这一对准夫妇,解释现行韩国“同姓结婚”的法律问题。直到2004年,韩国新一任国会成立,“婚姻法”的修正案正式被提出、2005年通过,现在法律明定,只有同本血缘8等亲内,或是配偶6等亲内的人不得结婚,变相即是接近取消了“同姓同本”的婚姻限制。
另外,南韩节目《Section TV演艺通信》9日也特别讨论,宋慧乔属“砺山宋氏”,而宋仲基则是“恩津宋氏”,两人虽是同姓但应属“不同本源”。ETtoday/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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