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沈京喜与吴京合影
《战狼》于2015年4月在全国电影院线公映,市场表现火爆,票房高达5.45亿元,成为当年票房“黑马”,同时也获得第18届上海国际电影节组委会特别奖等一系列荣誉。《战狼2》很快开始拍摄,不过没想到还还没上映就遭遇了版权纠纷。
6月16日,武汉传奇人影视艺术有限公司借助第20届上海国际电影节的平台召开媒体见面会,指《战狼2》制片方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犯其作品改编权,并形成不正当竞争。
据悉,目前,该案已由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记者了解到,传奇人公司是电影《战狼》四方投资人之一,合同约定其出资300万元,占有该片版权署名权等精神权利及版权财产权利20%份额。
此后,导演兼主演吴京开始创作并投拍《战狼2》,传奇人公司被排斥出投资人队伍,遂引发纠纷。
实况新闻-重庆时报记者16日下午采访到武汉传奇人董事长沈京喜,他透露,《战狼》上映不久,武汉传奇人便开始筹措资金,准备继续投资。“但多次主动约请吴京、制片人,我们的诚意却没有得到回应。2015年报备,2016年开拍,这中间我们一直在沟通,对方一直在沉默,我们理所当然要主张知识产权的改编费用。投资可以不继续参加了,但前期的收益、在此基础上的再获利,对方需要支付。”沈京喜表示,“行业不需要草莽英雄,需要一个合规的契约者。”
沈京喜还透露,在5.43亿票房落袋的前提下,春秋时代以多种理由讨要走了本已进入分账环节、且本应属于武汉传奇人的547万多元收益。此外,春秋时代(天津)影业有限公司一直拖欠武汉传奇人《战狼》投资款和收益所得人民币500多万元及利息、垫付的《战狼》前期拍摄启动期间的宣传费人民币70多万元及利息。他表示,不排除近期提起第二个诉讼请求。
实况新闻-重庆时报记者 薛姣 上海报道 cqtimes198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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