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歌
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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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截图
近日,有营销号称胡歌觉得男人花心正常,并造谣胡歌在和薛佳凝恋爱时劈腿主持人。对此,唐人电影微博发声明,称营销号公开发布虚假信息,恶意诋毁胡歌。
声明称,营销号以私信聊天记录的形式公开发布微博,将胡歌受访时所发表的对角色的理解断章取义,并加以歪曲理解和恶意引导,甚至编造胡歌对感情不专的虚假事实。这是对胡歌人品的恶意贬损和侮辱,严重侵犯了胡歌的正当权益。
对此,经纪公司要求营销号立即停止侵权,删除虚假信息和微博,公开发布微博澄清事实,向胡歌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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